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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辅导员工作考核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度辅导员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青海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青大校学字〔201932号)和《青海大学辅导员考核办法》(青大校学字〔202018号),学校将对全校辅导员2021年度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体辅导员。其中处级专职辅导员11人由学校负责考核,内地少数民族学生辅导员、联合培养等12人由培养单位负责考核,其他专职辅导员75人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考核,具体名单见附件。全体兼职辅导员17人由院系自行考核。

二、考核时间与地点

考核时间: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 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方式

辅导员考核分为学生评价、院系评价与学校考核三部分,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20%40%40%。具体考核方案参照《青海大学辅导员考核办法》(青大校学字[2020]18号)执行。其中,学生评价由学生工作处负责,院系考核须于128日前完成。

四、考核过程

学校成立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听取辅导员2021年工作汇报(PPT形式,限时5分钟。汇报要结合自身学生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工作和亮点),并现场提问。提问内容包括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开展育人工作情况、所带学生或工作对象基本信息、基本情况及取得的效果及辅导员工作职责所涉及的工作内容等。

五、考核结果

总成绩排名前10%的辅导员经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优秀,授予“2021年度青海大学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

六、要求

请全体辅导员参照《青海大学辅导员考核办法》(青大校学字[2020]18号)做好考核准备工作,并于123日前将本人20201217日至今所获业绩(各类奖项、研究成果等)复印件以院系为单位报至学生工作处,未提交的工作业绩不予认定。

联系人:袁长鹏

联系电话:0971-5310409

 

附件:1.参加学生工作处统一考核专职辅导员名单


 

 

2021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