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校辅导员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
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全面开展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7〕9号)要求,全国高校辅导员须在“高校辅导员信息管理系统”中开展信息录入工作。
一、工作内容
辅导员信息录入工作共分为“用户注册”和“信息录入”两阶段。
第一阶段:用户注册
责任单位:学生处、各院系
请各有关单位核对、完善各院系辅导员信息表(附件1),并于2017年6月6日12:00前将各院系辅导员信息表纸质版加盖院系公章后报至学生工作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yuanchangpeng@126.com。由学生工作处负责在“高校辅导员信息管理系统”中统一注册,注册成功后将用户名和密码反馈至各院系。
第二阶段:信息录入
责任单位:各院系
辅导员收到用户名和密码后,请于2017年6月10日前登录“高校辅导员”网站(网址:www.gxfdy.edu.cn),登录高校辅导员信息管理系统,参照《高校辅导员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手册》(附件2)录入信息。
二、工作要求
1.请各院系高度重视,认真完善、核对辅导员信息表并阅读高校辅导员信息管理系统用户使用手册,按时报送辅导员信息表和完成辅导员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工作。
2.今后院系辅导员岗位调整,必须报学生工作处备案并完成辅导员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工作,做到辅导员入职要注册、离职要注销。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长鹏
联系电话:5310409
附件:1.辅导员信息表
2.高校辅导员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手册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