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部门简介» 工作职责

青海大学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根据学校、处室部署,负责起草有关学生日常管理的意见、规划、计划等。      

二、负责起草有关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学生管理规定有关内容的修改、完善等基础性工作。  

三、在全校学生中开展思想状况调查与研究,客观把握学生思想实际,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  

四、开展校规校纪宣传,负责对学生违纪行为的检查、教育、处理。  

五、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以及意外事故的善后处理和应急事件的处理工作。  

六、及时为学校各部门提供有关学生信息和数据。  

七、负责协调与各系之间的联系,加强与各系学生工作队伍间的密切配合。  

八、协助处长完成好学校交付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