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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主任:徐丽娟

科 员:陆琴、童心、陈俊芳、郭成、刘欢、韩静、申斌

电话:0971—5311690

工作职责:

1、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纲要(试行)》,结合我校学生心理状况和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工作实际情况,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年末对本年度工作进行总结、汇报。

2、依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立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工作体系。

3、加强心理健康检测系统的软硬件建设。

4、建立并适时更新全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档案,定期分类整理、报告学生心理健康状况。

5、定期组织对辅导员(班主任)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相关培训。

6、定期面向全体大学生开展心理健康知识系列讲座;免费为在校学生提供各种心理健康知识宣传资料。

7、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固定专人接待大学生心理咨询,对重点学生实行重点关心。

8、指导“大学生心理协会”工作。

9、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相关政策、理论及工作实务的调研工作。

10、完成各级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