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至2023学年班主任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院系: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班主任队伍建设,强化班主任工作意识和履职能力,学校于2023年8月印发了《青海大学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2023年修订)》。为贴合班主任工作实际,此次修订将班主任工作考核由自然年考核调整为学年考核。现将2022至2023学年班主任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各院系 2022至2023学年各班级班主任。
二、考核时间
2023年9月28日前完成。
三、考核方式
班主任考核参照《青海大学班主任考核办法(2023年修订)》执行,分为学生评价和院系评价两部分,权重及考核指标等由各院系自行制定。
四、考核结果
各院系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班主任人数不超过该学年班级数的10%(不满1人的按1人计),其他等次不做人数限制。
五、工作要求
各院系要严格考核内容与流程,考核结果须在院系内公示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并将考核指标、公示文件、考核结果(需详细列出各等次人员名单)以院系红头文件形式于9月28日前报学生工作处。未提交考核结果或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审核年终班主任津贴发放表。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