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基础文明创建月”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基础文明教育,规范学生文明行为习惯,引导学生自觉树立文明意识和形象,提高学生文明修身素养,展现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营造文明和谐、健康向上的校园氛围,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结合2020年西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以 “塑校园精神、扬文明风采”为主题的“基础文明创建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8月28日—9月28日,为期一个月。
二、活动内容
(一)强化学生遵纪守法观念。各院系要针对校园中存在的不文明行为,组织学生学习文明规范、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安全常识,引导学生将制度规范内化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争做校园文明的参与者、监督者和践行者。要通过召开主题班会观看安全记录片等形式,将遵纪守法教育与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相结合,树立法治理念,养成法治思维,引导学生提高安全意识,把政治安全放在首位,成为学法、知法、懂法和守法的合格学生。
(二)教育学生养成文明习惯。各院系要切实加强学生日常管理,以维护课堂、宿舍、食堂秩序为突破口,开展形式多样的检查、督查活动,规范学生的行为习惯养成。要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等“关键少数”的先锋示范作用,通过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荣辱观念,培育学生真善美的价值取向,使学生在自省、自警、自励、自觉中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三)引导学生注重品行修养。各院系要以改进学风为切入点,针对不同年级、不同专业学生特点,分学段、针对性地开展“行为文明、生活文明、学业文明、就业文明”专题教育活动,帮助学生调整心态、准确定位、适应环境,引导学生注重品行修养,提高个人综合素质,树立新时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和良好形象。
三、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基础文明创建月”主题教育活动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教育工作,各院系要高度认识大学生文明教育的重要意义,做到常抓不懈,抓出实效,切忌做表面文章,走形式过场。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院系要结合工作实际和
学生的思想实际,精心组织操作性、实效性强的教育活动,要针对学生中存在的不良习惯、不良风气,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切实提高学生的文明素养。
(三)完善机制,形成品牌。各院系要在工作中收集、
整理各种材料,及时进行总结,并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程来抓,形成长效机制,打造品牌活动。总结材料包括:本单位开展“基础文明创建月”主题教育活动的具体时间、宣传形式、活动内容、学生参加人次、好的做法及成效、活动照片等,材料要求短、实、新,2000字左右,于9月28日前上报校学生工作处学生教育管理科。此次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年终学生工作考核范畴。学生的文明行为表现将纳入评优评先、奖助学金评定等综合考评之中。
联系人: 李 莉 17797171528
陈俊芳 18801238280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