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院系: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表彰树立优秀毕业生典型,激励广大在校学生成长、成才,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更好地调动和激励大学生学习和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现开展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青海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中的规定和评选条件进行推选。
二、各院系严格按分配名额评选,评选结果必须至少经过本单位3天公示后再进行上报。
三、各院系请将2023届优秀毕业生公示结果文件、汇总表纸质版(附件4, 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优秀毕业生评选审批表原件(一式两份),于5月19日之前报送到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联系人:张欢 电话:18697186260
附件:1.2023届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2.2023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院系版)
3.2023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校级学生组织版)
4.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信息汇总表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