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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

青海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

  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大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其身心健康和谐发展的教育,是我校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地生根,切实加强我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心理育人质量,根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等22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中共教育部党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和《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指导纲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育心与育德相统一,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规范发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更好地适应和满足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需求,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义和利、群和己、成和败、得和失,培育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构建我校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四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格局,使我校心理健康教育的覆盖面、受益面不断扩大,学生心理健康意识明显增强,心理健康素质普遍提升。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预防、识别、干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关注及时、措施得当、效果明显,心理疾病发生率明显下降。

三、基本原则

  ——科学性与实效性相结合。根据我校区域特点、学生特点、身心发展规律和心理健康教育规律,科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逐步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体系,切实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有效解决学生思想、心理和行为问题。

  ——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坚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对每个学生心理健康发展负责,关注学生个体差异,注重方式方法创新,分层分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满足不同学生群体心理健康服务需求。

  ——主导性与主体性相结合。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心理咨询师、辅导员、班主任等育人主体的主导作用,强化家校育人合力。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学生主动性、积极性,培养自主自助维护心理健康的意识和能力。

  ——发展性与预防性相结合。加强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和传播,充分挖掘学生心理潜能,培养积极心理品质,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重视心理问题的及时疏导,加强心理危机预防干预,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严重心理危机个案的发生。

四、主要任务

1.推进知识教育。健全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结合我校实际,从2018年起把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学校整体教学计划,规范课程设置。面向2018级新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公共必修课以设置2个学分、32学时,参考清华大学樊富珉教授开发的《大学生心理健康》精品课程,采用现场教学和网络课程,实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全覆盖。公共必修课程教材选用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大学生心理健康十六讲》,科学规范教学内容。鼓励和倡导心理专业教师和有相关背景的专任教师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选修和辅修课程,在现有《当代大学生心理》、《大学生人格发展》、《积极心理学》、《趣味心理学》等选修课的基础上,增加选修课程,通过现场教学及在线课程平台(尔雅、智慧树、清华大学网络课程等)广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和提升心理健康素质的方法。通过教学改革项目、科学研究项目创新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手段,有效改进教学方法,应用线下线上、案例教学、体验活动、行为训练、心理情景剧等多种教学形式,激发大学生学习兴趣,提高课堂教学效果,不断提升教学质量。

  2.开展宣传活动。加强宣传普及,继续丰富创新“5·25”大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月的内容和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学校和学院组织开展各种有益于大学生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和心理素质拓展活动,不断增强心理健康教育吸引力和感染力。拓展传播渠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书刊、影视、动漫、网络、手机客户端等媒介,创作、展示心理健康宣传教育精品和公益广告,传播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的现代文明理念和心理健康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心理保健能力。创新宣传方式,继续完善和开拓青海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微信公众号、网页等网络平台,建设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服务性于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阵地。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学校、学院及心理中心支持学生心理委员会、班级心理委员、朋辈心理互助团队、心理社团等学生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增长心理健康知识,提升心理调适能力,积极进行心理健康自助互助。强化家校育人合力,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以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影响学生,有效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实效。

  3.强化咨询服务。我校已建成心理咨询室、心理测评室、团体活动室、团体沙盘室等心理咨询服务平台,今后进一步加强硬件建设,逐步筹划建立积极心理体验中心、综合素质训练室、院系心理咨询服务机构等,构建教育与指导、咨询与自助、自助与他助紧密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体系。完善体制机制,我校已有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的值班、预约、转介、重点反馈、修复学评估等制度,向学生提供经常、及时、有效、专业、多样的心理健康指导与咨询服务。实施分类引导,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院系加强沟通,及时发现不同学段、不同专业学生的典型心理问题,精准施策,因材施教,把解决思想问题、心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在关心呵护和暖心帮扶中开展教育引导。遵循保密原则,强化我校心理健康数据安全保护机制,保护学生隐私,杜绝信息泄露。

4.加强预防干预。加强学生心理测评与干预,每年秋季学期对全体新生实施心理测评,选用可信度较高的心理量表,准确把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及变化规律,不断提高心理健康素质测评覆盖面和科学性。测评结果进行科学统计分析,及时反馈学校领导及院系,对重点学生进行约谈或辅导教育。根据《青海大学学生心理保健机制》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学校、院系、班级、宿舍“四级”预警防控体系的落实,形成心理危机预防和快速反应机制,做好对心理危机学生的干预预警,信息记录,家校联系,跟踪服务等工作。心理咨询专兼职教师定期参加青海省注册系统督导点的案例督导和个案研讨,不断提高心理危机预防干预专业水平。进一步建立我校心理危机转介诊疗机制,畅通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到青海省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的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及时转介疑似患有严重心理或精神疾病的学生接受专业诊断和治疗。心理专业教师定期开展科学研究及专项课题,科学分析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互联网新媒体应用快速推进、个人成长历程、家庭环境等因素对学生心理健康的深刻影响。

五、工作保障

  1.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培训与学习,在目前2人的基础上,引进具有从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相关学历和专业资质的教师,逐步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师生比不低于1:4000配备要求。完善兼职心理咨询师聘用制度,逐步聘用省内外心理咨询师来我校做兼职咨询,形成专职教师为骨干、兼职教师为补充,专兼结合、专业互补、相对稳定、素质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心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师专职教师职称评定纳入校思想政治专业系列促进专职教师的职称评聘工作。学校积极鼓励和支持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的继续教育,保证专职教师每年接受不低于40学时的专业培训,或参加至少2次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及二级以上心理学专业学术团体召开的学术会议。校学生处要定期组织开展班主任、辅导员以及其他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干部、教师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培训与学习、案例交流研讨,形成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体系和工作案例集,

充分发挥院系思政工作人员的心理健康教育作用

  2.条件保障。校应参考兄弟院校心理健康教育经费配备水平,增加和落实心理健康教育专项工作经费。在经费允许的条件下,逐步筹划在我校招生规模较大的学院建立自己的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基地和心理健康教育队伍,也可在校内外建设心理健康教育素质拓展基地,力争将我校建成省级或以上“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

  3.组织管理。学校要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改革发展整体规划,纳入人才培养体系、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和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按照“青海大学学生心理保健机制”及学生管理有关文件,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学校、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各自的职能,构建校内多部门统筹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