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小岛奖学金”推选工作的通知
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小岛奖学(励)金”推荐工作的通知》(青教外[2020]19号)要求和《青海省普通高校学生“小岛奖学金”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将我校2020年度“小岛奖学金”推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候选名额
各院系推荐候选人1名。
二、奖励名额及金额
小岛奖学金名额8名,奖励金额1000元/人。
三、评选推荐
1.各院系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推选工作,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全面考察,在推选过程中优先考虑品学兼优的特困生和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已经获得过“小岛奖学金”的学生不再推荐。
2.学生工作处根据各院系推荐名单,对候选学生从学习、思想品德、获奖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并全校公示,对综合排名前八位的候选学生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四、候选人须提交材料
1.《日本小岛奖学金推荐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不得改变格式);
2.2020年度小岛奖学金推荐学生初审名单表(含电子版);
3.2020年度“小岛奖学金”候选学生推荐评审表(含电子版),要求附2019-2020学年成绩及排名,相关奖项证书复印件、有关家庭贫困认证的打印或复印材料。
请将纸质版材料于9月3日16点前报校学生工作处,并将电子版发至3203814129@qq.com,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及电话:王敬忠 5310409
2.2020年度“小岛奖学金”候选学生初审名单表
3.2020年“小岛奖学金”候选学生推荐评审表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