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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推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9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推选工作的通知

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2019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 [2019]2 号)要求,现将2019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候选名额:

本科组:各院系限报1人;研究生组:限报3人。

二、奖励名额及金额: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5名(研究生1名、本科生4名),奖励金额1万元/人。

三、推荐条件:

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研究生。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科研成果。

3.尊敬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四、评选方式:

推荐候选人总成绩=答辩成绩+综合成绩。答辩成绩占40%;综合成绩按照《宝钢奖学金学生综合成绩表》总分×60%进行差额评选。

五、具体要求:

1.请各院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的标准,遵守评审程序,对推选的候选人侧重于“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

2.请各院系将《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一式二份正反面打印)、支撑材料(一式一份)及《青海大学2019年宝钢奖学金推荐学生基本情况一览表》于9月18日前报校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至541933808@qq.com。

联系人:王敬忠 联系方式:0971-5310697

附件:1、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表

2、青海大学2019年宝钢奖学金推荐学生基本情况一览表

3、青海大学“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