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推选工作的通知
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2020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 [2020]3号)要求,现将2020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推荐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候选名额
各院系推荐候选人1名。
二、奖励名额及金额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5名,奖励金额1万元/人。
三、推荐条件
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学生。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科研成果。
3.尊敬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注意:曾经获得过宝钢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推荐。
四、评选方式
推荐候选人总成绩=答辩成绩+综合成绩。答辩成绩占40%;综合成绩按照《宝钢奖学金学生综合成绩表》总分×60%进行差额评选。
五、具体要求
1.请各院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的标准,遵守评审程序,对推选的候选人侧重于“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
2.请各院系将《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一式二份正反面打印)、支撑材料(一式一份,按《基本情况一览表》中书写材料的顺序排好序)及《青海大学2020年宝钢奖学金推荐学生基本情况一览表》于9月16日前报校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至3203814129@qq.com。
3.答辩时间于9月24日前进行,请推荐候选人做好PPT自述材料答辩准备。
联系人及电话:王敬忠 5310409
附件:
1.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表
2.青海大学2020年宝钢奖学金推荐学生情况一览表
3.青海大学“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