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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推选工作的通知

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2020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 [2020]3号)要求,现将2020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推荐工作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候选名额

各院系推荐候选人1名。

二、奖励名额及金额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5名,奖励金额1万元/人。

三、推荐条件

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学生。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科研成果。

3.尊敬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注意:曾经获得过宝钢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推荐。

四、评选方式

推荐候选人总成绩=答辩成绩+综合成绩。答辩成绩占40%;综合成绩按照《宝钢奖学金学生综合成绩表》总分×60%进行差额评选。

五、具体要求

1.请各院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的标准,遵守评审程序,对推选的候选人侧重于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

2.请各院系将《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一式二份正反面打印)、支撑材料(一式一份,按《基本情况一览表》中书写材料的顺序排好序及《青海大学2020年宝钢奖学金推荐学生基本情况一览表》于9月16日前报校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至3203814129@qq.com。

3.答辩时间于9月24日前进行,请推荐候选人做好PPT自述材料答辩准备。

联系人及电话:王敬忠 5310409

附件:

1.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表

2.青海大学2020年宝钢奖学金推荐学生情况一览表

3.青海大学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