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4年度优秀学生工作案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项)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总结我校在大学生心理健康师资队伍建设、大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阳光向上的积极心态培育等方面取得的经验与成效,展示我校在心理育人工作中取得的优秀成果,根据《青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4 年度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案例推选活动的通知》(青教高办函〔2024〕32 号),学校决定开展学生工作优秀案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项)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学生工作优秀案例评选范围为全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及辅导员、班主任。
二、案例要求
(一)真实性。案例的基本情况、工作过程、记录材料等均来源于实际工作,内容客观真实,评述科学严谨。
(二)完整性。实行一案一议,要集中体现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某一方面的经验即可,多个事例或者多方面经验不要糅杂在一个案例中。案例必须主题鲜明、方法科学,咨询方案要详细,咨询过程和内容要完整。
(三)典型性。案例应围绕心理育人主题进行阐述,具有代表性和可借鉴性,要发生在近五年以内,对解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不要提交与大学生无关的咨询案例。
(四)规范性。案例撰写必须科学把握心理辅导或咨询所承担工作的性质、任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伦理,遵守保密原则,不得侵犯求助者的合法权益,严禁出现求助者姓名、学号、院系、学校、身份证号、照片、录音录像、测验资料等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求助者的相关信息资料。
(五)专业性。案例应合理使用相关量表,案例评估须准确(包括个案是否属于咨询范畴,是否应该转介等),咨询方案涉及的理论依据和咨询技巧须规范。
三、案例类型
(一)心理育人工作机制与模式类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育心与育德相统一,推动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心同向、协同创新,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在服务人才培养、服务立德树人方面的作用,发挥心理健康教育在育人方面的积极作用,探讨将心理健康教育融入新时代“大思政”育人工作格局中的体制机制、队伍建设、工作模式等内容。
(二)德育心理教育类
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四史”教育等内容,开展德育心理教育、促进道德心理和谐等方面的有效工作方式方法。
(三)日常心理健康教育类
围绕党团和班级建设、日常心理问题排查疏导、谈心谈话的有效方式、学生心理危机的网格化管理、心理委员培养等内容。
(四)渗透心理健康教育类
结合教育教学内容,开展心理健康理念、知识的渗透,积极引导学生在成长过程中正确认识义和利、群和己、成和败、得和失,培育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协调发展。
(五)心理咨询与危机处置类
将新理论、前沿技术应用于心理辅导、个体与团体心理咨询、心理危机预防干预与处置实践,探索出有效、有用的模式
与方法。
(六)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活动类
围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心理健康自我教育、学生社团、班级活动等,开展的富有特色、心理健康主题鲜明、持续性强的教育活动组织经验和办法。
四、评审与奖项设置
案例评审由学生工作处统一组织,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篇、优秀奖若干名,其中获得一等奖和二等奖的案例推荐至省教育厅参加全省评选。
五、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案例征集工作,在学院初评的基础上,每个学院提交1-2篇案例。
2.案例鼓励多人参与合作撰写,作者不超过 3 人,作者的顺序按照工作贡献大小进行排序。案例字数不超过 5000 字,格式内容要求详见附件,可另附电子照片(最多不超过3张,JPG 格式,单张像素不低于2M),同时配有2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
3.案例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请于9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yuanchangpeng@126.com,同时将纸质版一式五份报至学生工作处。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