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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进展

关于做好2023至2024学年班主任工作考核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至2024学年班主任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班主任队伍建设,强化班主任工作意识和履职能力,根据《青海大学班主任考核办法(2023年修订)》(青大校学字〔2023〕14号),现将2023至2024学年班主任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各学院 2023至2024学年各班级班主任。

二、考核时间

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

三、考核方式

班主任考核参照《青海大学班主任考核办法(2023年修订)》(青大校学字〔2023〕14号)执行,分为学生评价和学院评价两部分,权重及考核指标等由各学院自行制定。

四、考核结果

各学院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班主任人数不超过该学年班级数的10%(不满1人的按1人计),其他等次不做人数限制。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严格考核内容与流程,考核结果须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并将考核指标、公示文件、考核结果(需详细列出各等次人员名单)以红头文件形式于10月8日前报学生工作处。未提交考核结果或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审核年终班主任津贴发放表和认定本学年班主任工作经历。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