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队伍建设 - 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

青海大学“一站式”学生社区学生职业生涯发展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提升学生工作队伍就业指导能力,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解决学生就业实际困难,提升就业创业质量,打造就业创业品牌,根据《关于印发﹤青海大学“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大校学字﹝2022﹞2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职业生涯发展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是由学校成立,学生工作处管理,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指导,为学生提供生涯咨询、团体辅导、就业指导以及开展相关服务工作的机构。

第三条 工作室建设的总体目标是:立足学校实际,面向全体学生,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提供服务、开展研究、发掘典型、推广经验等方式,将工作室建设成为师生沟通交流的重要场所、提升职业能力的重要途径、开展理论研究与创新实践的重要平台,从而不断提高大学生生涯规划意识和能力,激发大学生学习内驱力和成长自觉性,为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打下坚实基础。

第二章  建设条件

第四条 学校为工作室提供必要的场地,配备必要的软硬件设施,满足工作室活动开展。

第五条 工作室设置主持人和工作人员,任职条件如下:

1. 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及就业指导服务工作。

2. 参加过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相关培训,或承担《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任务,能够将相关理论与工作实践紧密结合,主动承担工作任务。

3. 团队成员可以是我校在职在编教师,也可以是符合相关任职资格的校外兼职人员。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六条 工作室面向全体学生开放,为学生提供大学生涯规划、职业生涯规划、求职技巧训练、就业岗位推荐、创新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服务。

大学生涯规划:开展学生自我探索工作坊、大学生涯规划讲座、生涯书籍阅读及分享等活动,普及生涯发展理念,唤醒学生生涯发展意识。

职业生涯规划:开展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改革探索、开展生涯咨询、生涯教练、就业辅导、人物访谈等活动,指导学生参加各类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模拟招聘大赛等相关竟赛活动。

求职技巧训练:开展简历制作辅导、简历门诊、面试辅导、求职形象与礼仪培训、求职能力提升训练等活动。

创新创业指导服务:定期邀请优秀校友、学生开展创新创业经验分享,强化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指导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第七条 工作室围绕具体工作内容,对学生就业创业工作面临的相关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每年至少要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或结合自身实际完成一项研究任务,成果显著的可形成典型事例或经验,在全校范围内推广。

第八条 工作室应建立值班、咨询、活动等相关台账,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并撰写工作总结,注意收集典型材料,做好整理归档工作。

第九条 工作室对所接触到的咨询案例负有保密义务,除违反法律法规或在咨询过程中需要转介的情况,未经咨询者同意,不得对外公开案例材料或据此谋取商业利益。

第四章  保障与考核

第十条 学校设立“一站式”学生综合社区运行专项经费,用于列支工作室建设、运营、经验推广、成果转化等过程中产生的必要经费。

第十一条 学校为工作室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和必备的基础设施,相关部门应提供指导和服务,在开展业务工作、调查研究、培训交流等工作时给予支持和保障,帮助工作室解决创建与运行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十二条 工作室成员经考核合格,担任专职辅导员的,年终考核中视其表现在总成绩中加1-2分,其他教师将其表现反馈至所在单位。

第十三条  工作室实行年度考核制。由学校负责组织专家评审组就工作室建设发展情况、目标完成情况、经验推广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反馈考核结果。工作室成员由工作室主持人自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