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入国家库十一类学生(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残疾学生、民政特困救助学生、民政城乡低保学生、孤儿学生、低保边缘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优抚对象)仅提交申请表,不用提供任何佐证材料,学校直接审定。未入国家库的,但家庭经济情况困难的学生需向学校提交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班级民主评议后报学院上会审定,学院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处复核,最终建档入库;
2.为确保“不让任何一名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青海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审定每学年审定一次,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