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新长城资助候选学生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了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解决贫困学生的实际困难,帮助我校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关于推荐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的函》的有关规定,将继续在我校实施“新长城—特困大学生自强项目”计划,此次计划资助我校2016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0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推荐对象:我校2016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2.评选条件:我校来自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请各院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关,认真评选,将学生本人手写的申请书1份、《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附件1)的纸质版,以及《新长城项目候选学生一览表》(附件2)的电子版于10月17日前报校学生工作处,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
4.推选名额分配:
|
院系 |
名额 |
院系 |
名额 |
|
医学院 |
4 |
财经学院 |
4 |
|
农牧学院 |
3 |
化工学院 |
3 |
|
土木工程学院 |
3 |
机械工程学院 |
3 |
|
水利电力学院 |
3 |
生态环境工程学院 |
2 |
|
地质工程系 |
2 |
计算机系 |
2 |
|
新能源光伏研究中心 |
1 |
|
|
附 件:1.《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
2.《新长城项目候选学生一览表》
联系人:李进芳 联系电话:5310409(内线4409)
青海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