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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6年火箭军(奖)助学金的通知

  关于评选2016年火箭军(奖)助学金的通知

  

  各院系:

  为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奖励我校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少数民族学生,2016年火箭军在我校资助贫困学生50名、奖励品学兼优学生50名,贫困学生连续资助至本科毕业,今年我校有19名享受火箭军助学金的学生已经毕业,根据火箭军政治工作部《关于做好火箭军资助少数民族大学生摸底推荐工作的函》的要求,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我校2013级、2015级和2016级少数民族本专科学生。

  二、奖励对象:我校二年级以上少数民族本专科学生

  三、评选条件:助学金要求家庭经济困难;奖励金要求维护民族团结、品学兼优。

  四、所需材料:请各院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关,认真推选,将“火箭军(奖)助学金”审批表(一式两份)、青海大学2016年推荐“火箭军奖(助)学金”奖励(资助)学生名单表(EXCEL电子版)于10月27日报校学生工作处,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

  五、资助名额分配:

  院系名称

  名额

  院系名称

  名额

  医学院

 8(2016级)

  机械工程学院

1(2016级)

  财经学院

 1(2016级)

生态环境工程学院

1(2016级)

  化工学院

3(2015级)

 地质工程系

1(2016级)

土木工程学院

2(2016级)

 新能源光伏中心

1(2016级)

水利电力学院

 1(2013级)

  

  

  六、奖励名额分配:

  院系

  名额

  院系

  名额

  医学院

  12

  土木工程学院

  5

  财经学院

  7

  水利电力学院

  4

  农牧学院

  4

生态环境工程学院

  3

  化工学院

  6

  地质工程系

  2

  机械工程学院

  5

  计算机系

  2

  

  附件:

  1.“火箭军助学金”申请表  

  2.“火箭军奖学金”申请表

  3.青海大学2016年推荐“火箭军奖学金”奖励学生名单

  4.青海大学2016年推荐“火箭军助学金”资助学生名单

  

  

  学生工作处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