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青海省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家庭贫困、生活困难女大学生”候选人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青海省教育发展基金会文件《关于资助家庭贫困、生活困难女大学生的通知》(青教基金字〔2020〕4号)要求,我校将开展青海省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家庭贫困、生活困难女大学生”候选人的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一)遴选推荐时间
2020年4月30日-5月8日。
(二)评选条件
1.2019级在读青海籍本科女生。
2.学校资助系统贫困学生数据库在库学生及国家2020年3月份资助系统补充的信息库补充学生。
3.生活极度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孤儿、残疾学生优先考虑。
4.退役复学家庭经济困难女学生优先考虑。
5.已享受国家助学金及社会类资助的学生原则上不再考虑。
(三)名额及资助标准
全校100名,资助标准1500元/人/学年,对受助学生每学年考核一次,资助周期为四年。按照年度资助系统贫困学生数据库在库学生数额的比例进行分配,各院系名额分配见表。
序号 |
院系 |
名额 |
序号 |
院系 |
名额 |
1 |
医学院 |
24 |
7 |
土木工程学院 |
4 |
2 |
财经学院 |
14 |
8 |
生态学院 |
10 |
3 |
农牧学院 |
14 |
9 |
藏医学院 |
10 |
4 |
化工学院 |
10 |
10 |
地质工程系 |
1 |
5 |
机械工程学院 |
6 |
11 |
计算机系 |
1 |
6 |
水利电力学院 |
5 |
12 |
光伏中心 |
1 |
(四)推荐程序
1.各院系向学生发布遴选通知。
2.符合条件的学生向院系提出申请。
3.院系审查申请人相关信息、材料,进行初审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
4.学生工作处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审定后,2020年5月15日向资助方报送受助学生信息。
5.青海省教育发展基金会对学校的推荐候选人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予以资助。
请各院系按照《青海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助学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开展推荐工作。
二、材料报送
(一)院系推荐文件,含院系遴选程序,公示结果及推荐原因等相关说明,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青海省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女大学生申请表》(盖学院公章)。
(三)《青海省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女大学生申请汇总表》(盖学院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院系做好学生的遴选审核工作。对弄虚作假者,将对责任人进行问责。
(二)请各院系将纸质版材料按序排列,于5月8日前交到学生事务大厅的学生资助窗口,并将上述材料中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41933808@qq.com。
联系人:王敬忠、李进芳
联系电话:5310409
附件:1.《青海省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女大学生申请表》
2.《青海省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女大学生申请汇总表》
2020年5月2日
附件1:
青海省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女大学生申请表
申请人基本 情况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小二寸 电子版打印 (调整好尺寸) |
||||
民 族 |
政治面貌 |
入学时间 |
||||||
身份证 号 码 |
联系电话 |
|||||||
学院 专业 班表格中本行及以上机打 |
||||||||
申请理由 |
自我简单介绍、家庭经济情况、在校表现等方面(可机打) 申请人签名: (手签名) |
|||||||
贫困情况 |
该生家庭经济困难,被学校纳入贫困库,认定为 学生。(此空白处,填写“一般困难”、“困难”、 “特别困难”)。 负责人:班主任(辅导员)手签名 |
|||||||
班主任推荐意见: 经班级民主评议,该生符合遴选条件,同意推荐该生候选。 班主任: (手签名) 年 月 日 |
辅导员意见: 经审核,该生符合资助候选条件,同意推荐。 辅导员:(手签名) 年 月 日 |
|||||||
学院意见: 经 年 月 日 会议研究,并于 月 日至 月 日 公示 天无异议,同意推荐该生候选。 负责领导: (手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
学校审核意见: 经学生工作处复审、公示无异议,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同意推荐该同学为青海省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女大学生候选人。 (公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 青海省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女大学生申请汇总表 | |||||||||||||
| 序号 | 学生信息 | 贫困类别 | 开户银行信息(工商银行) | ||||||||||
|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身份证号 | 家庭住址 | 联系方式 | 所在大学 | 所在院系 | 专业 | 开户银行 | 银行卡帐号 | ||
| 01 贫困生 | |||||||||||||
| 02 残疾人 | |||||||||||||
| 03 低保户 | |||||||||||||
| 04 建档立卡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