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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遴选青海省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家庭贫困、生活困难女大学生”候选人的通知

关于遴选青海省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家庭贫困、生活困难女大学生”候选人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青海省教育发展基金会文件《关于资助家庭贫困、生活困难女大学生的通知》(青教基金字〔2020〕4号)要求,我校将开展青海省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家庭贫困、生活困难女大学生”候选人的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一)遴选推荐时间

2020年4月30日-5月8日。

(二)评选条件

1.2019级在读青海籍本科女生。

2.学校资助系统贫困学生数据库在库学生及国家2020年3月份资助系统补充的信息库补充学生。

3.生活极度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孤儿、残疾学生优先考虑。

4.退役复学家庭经济困难女学生优先考虑。

5.已享受国家助学金及社会类资助的学生原则上不再考虑。

(三)名额及资助标准

全校100名,资助标准1500元/人/学年,对受助学生每学年考核一次,资助周期为四年。按照年度资助系统贫困学生数据库在库学生数额的比例进行分配,各院系名额分配见表。

序号

院系

名额

序号

院系

名额

1

医学院

24

7

土木工程学院

4

2

财经学院

14

8

生态学院

10

3

农牧学院

14

9

藏医学院

10

4

化工学院

10

10

地质工程系

1

5

机械工程学院

6

11

计算机系

1

6

水利电力学院

5

12

光伏中心

1

(四)推荐程序

1.各院系向学生发布遴选通知。

2.符合条件的学生向院系提出申请。

3.院系审查申请人相关信息、材料,进行初审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

4.学生工作处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审定后,2020年5月15日向资助方报送受助学生信息。

5.青海省教育发展基金会对学校的推荐候选人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予以资助。

请各院系按照《青海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助学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开展推荐工作。

二、材料报送

(一)院系推荐文件,含院系遴选程序,公示结果及推荐原因等相关说明,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青海省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女大学生申请表》(盖学院公章)。

(三)《青海省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女大学生申请汇总表》(盖学院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院系做好学生的遴选审核工作。对弄虚作假者,将对责任人进行问责。

(二)请各院系将纸质版材料按序排列,于5月8日前交到学生事务大厅的学生资助窗口,并将上述材料中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41933808@qq.com。

联系人:王敬忠、李进芳

联系电话:5310409

附件:1.《青海省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女大学生申请表》


2.《青海省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女大学生申请汇总表》

2020年5月2日

附件1:

青海省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女大学生申请表

申请人基本

情况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小二寸

电子版打印

(调整好尺寸)

民 族


政治面貌


入学时间


身份证

号 码


联系电话


学院 专业 班表格中本行及以上机打



申请理由



自我简单介绍、家庭经济情况、在校表现等方面(可机打)



申请人签名: (手签名)

贫困情况


该生家庭经济困难,被学校纳入贫困库,认定为 学生。(此空白处,填写“一般困难”、“困难”、 “特别困难”)。


负责人:班主任(辅导员)手签名

班主任推荐意见:


经班级民主评议,该生符合遴选条件,同意推荐该生候选。


班主任:   (手签名) 年 月 日

辅导员意见:


经审核,该生符合资助候选条件,同意推荐。



辅导员:(手签名)  年 月 日

学院意见:


经 年 月 日 会议研究,并于 月 日至 月 日

公示 天无异议,同意推荐该生候选。


负责领导: (手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学校审核意见:

经学生工作处复审、公示无异议,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同意推荐该同学为青海省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女大学生候选人。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青海省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女大学生申请汇总表
序号 学生信息 贫困类别 开户银行信息(工商银行)
学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所在大学 所在院系 专业 开户银行 银行卡帐号











01   贫困生












02   残疾人












03   低保户












04   建档立卡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