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省属院校高等教育)的通知》(青财教字[2019]479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评选2019年国家助学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2019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本专科学生。
二、资助标准
一等助学金 4000 元/人;二等助学金 3000 元/人;
三等助学金 2000 元/人。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和道德素质优良;
(二)学习勤奋,学风良好,没有旷课记录和考试作弊行为;
(三)生活俭朴,没有高消费行为;
(四)参照《青海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助学金管理办法》
四、名额分配
一等助学金按照各院系认定的特困生人数分配,二等助学金按照各院系认定的贫困生的60%比例分配,三等助学金按照各院系认定的一般贫困生的25%比例分配。
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序号 |
院系名称 |
国家助学金等级(人) |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
1 |
医学院 |
419 |
196 |
228 |
2 |
财经学院 |
200 |
170 |
112 |
3 |
化工学院 |
186 |
82 |
110 |
4 |
农牧学院 |
231 |
145 |
101 |
5 |
机械工程学院 |
175 |
153 |
89 |
6 |
水利电力学院 |
148 |
69 |
102 |
7 |
土木工程学院 |
151 |
90 |
83 |
8 |
生态环境工程学院 |
102 |
124 |
55 |
9 |
藏医学院 |
292 |
116 |
45 |
10 |
地质工程系 |
57 |
29 |
33 |
11 |
计算机系 |
46 |
49 |
23 |
12 |
新能源光伏产业研究中心 |
23 |
32 |
8 |
|
合计 |
2030 |
1255 |
989 |
五、具体要求
(一)各院系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做好国家助学金评选推荐工作,对拟推荐学生进行全面审核、班级和院系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学生工作处。
(二)院系要重视评审过程中的学生诉求,积极妥善处理学生投诉,务求此项工作平稳顺利推进。
(三)各院系要加强自强感恩教育,引导学生合理使用国家助学金,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以实际行动回馈社会。
(四)将“青海大学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审批表”(附件1)纸质版和“青海大学拟获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于12月10日前报校学生工作处。
在评选过程中若遇到特殊问题,请及时与学生工作处负责资助管理的老师联系。
王敬忠老师,行政楼A区一楼办公室,0971-5310697
附件:1.青海大学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审批表
2.青海大学拟获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