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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本科生综合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构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青海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综合考评办法(试行)》,现将2024-2025学年本科生综合考评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评对象

全体全日制在籍在校本科学生

二、考评载体

学工系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

三、考评流程

(一)学生自主申请。学生依据《青海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综合考评办法(试行)》相关考评细则,上传2024-2025学年内所获各类荣誉成果、奖项的佐证材料。(学生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6日)

(二)劳动考评-班主任赋分。班主任根据《青海大学本科生劳动课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学生劳动记录及日常寝室卫生状况酌情打分。

(三)考评小组评议。由班主任、班团干部、学生代表组成考评小组,认真按照学校文件规定,核实学生在“德智体美劳”五方面的表现,审核学生加、减分情况。

(四)辅导员复审。考评小组评议后,交由辅导员进行材料复审。

(五)学院核查公示。辅导员审核无误后,将各班级综合测评结果提交至学院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公示3天。(学院审核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7日,班主任、辅导员审核截止时间由学院自定)

(六)学生工作处审核备案。学院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10日17:00前将各班级学生综合考评成绩汇总表纸质版(A3打印,班主任签字)、学院公示(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成立以主管学生工作领导为组长的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保障工作有序开展。

(二)规范考评流程。严格依据考评指标体系评定,确保德、智、体、美、劳测评客观公正;规范材料审核,杜绝虚假;按时间节点完成申请、审核、汇总等环节。

(三)强化监督问责。成立监督小组全程督查,重点核查标准执行、流程规范及结果公示情况;畅通申诉渠道,严查违规行为,发现问题追责并调整结果。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