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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行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答辩会的通知

关于举行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

评选答辩会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18-2019学年普通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进一步发挥优秀学生的榜样示范作用和奖学金的激励引导作用,决定举办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答辩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学生

各院系按照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推荐参评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的学生。

二、答辩形式

答辩学生使用PPT陈述个人一年来的表现情况并接受评委提问。

三、答辩时间

2019年10月28日(周一)14:00

四、答辩地点

智慧大厦E301室

五、其他事项

1.答辩顺序根据抽签决定,参加答辩会的学生10月26日(星期六)下午13:00到行政楼B区一楼学生工作处会议室抽签。

2. 答辩陈述时间不超过3分钟,回答评委提问不超过1分钟,答辩时间到不能再进行陈述。

3. 答辩演示材料及陈述内容仅限评定学年内(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在专业学习、学科竞赛、学业帮扶、社会工作、文体竞赛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答辩PPT于10月28日上午10:00发送至邮箱qhuwjz@163.com。

4. 答辩演示材料由答辩人自行使用激光笔进行演示播放,不再安排其他人员播放答辩演示材料,答辩人员10月28日下午13:30到答辩场地熟悉相关设备使用。

5. 欢迎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和辅导员、学生到场指导和观摩。

附:国家奖学金答辩评分要点

学生工作处

2019年10月25日

附:

国家奖学金答辩评分要点

评分项目/分值

评分要点

答

辩

陈

述

(75分)

专业学习

(40分)

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主动性强,学习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年级)前10%,学年学习成绩绩点高。

科技创新

(15分)

积极参加各类科技学术创新活动,在科技竞赛、专利申请、学术论文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社会工作

(10分)

积极担任各级学生组织干部干事,工作主动性强;积极参加各项公益和青年志愿者活动,热心为集体和同学服务。

综合素养

(5分)

政治素质高、思想上进、表现积极、综合素质强、群众基础好。

榜样示范

(5分)

主动关心、帮助和带动其他同学学习,起到较好的朋辈引领示范作用,效果明显。

ppt制作

(10分)

内容真实,重点突出,制作美观。

仪态仪表及语言表达(5分)

着装整洁干净,精神面貌好;语言表达能力强,陈述清楚不超时。

回答评委提问

(10分)

正面回答问题,能抓住问题重点,时间把控性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