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海省湖北商会资助我校湖北籍
贫困学生的通知
各院系:
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扶贫济困传统美德,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青海省湖北商会决定从2016学年开始每年捐资五万元帮助我校10名湖北籍优秀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我校湖北籍贫困大学生。
二、申请资助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无违法行为记录。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记录。
3.学习勤奋,积极上进,成绩优秀。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省吃俭用;衣着朴素,无力支付学费,重点考虑孤儿、单亲、残疾贫困生和家庭发生意外及特重大变故导致的贫困生。
三、名额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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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 系 |
名 额 |
院 系 |
名 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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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 |
1 |
水利电力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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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学院 |
1 |
土木工程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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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学院 |
1 |
生态环境工程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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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 |
1 |
地质工程系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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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 |
1 |
计算机系 |
1 |
四、申请资助办法:请各院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关,认真推选,将《2016年湖北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青海省湖北商会资助登记表》(正反面打印,一
式两份)、2016年贫困证明复印件和《2016年申请青海省湖北商会资助湖北籍贫困在校学生花名册》(电子版)于7月5日报学生工作处,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附件:
1. 2016年湖北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青海省湖北商会资助登记表;
2. 2016年申请青海省湖北商会资助湖北籍贫困在校学生花名册
学生工作处
2016年6月28日